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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丨“不是我要的猫”
www.ey.bazhongpeace.gov.cn 】 【 2025-04-11 09:59:00 】 【 来源:巴州区法院

  当您在网购买买买时


  是否遇到过看图“卖家秀”


  到手“买家秀”的翻车现场


  遇上这种情况,应当如何维权呢?


  网上购买了一只宠物猫


  买回来后发现“货不对板”


  请求商家退款、退货时遭到拒绝


  究竟是否能够退货?请看今日案例!


  基本案情


  程某在罗某处网购宠物猫,罗某发送了视频供其选择。程某选择了一只品种为“金加白拿破仑”的宠物猫,程某收到后拍摄了开箱视频,发现“货不对板”。随后立即通过微信联系罗某,要求换成自己选定的品种或者退款。罗某以视频加了滤镜灯光辅助打造、一个近拍一个远拍等理由,否认“货不对板”。


  程某要求退款后,罗某回复需要上报公司核实,程某将开箱视频与照片通过微信发送给罗某,对方回复“已上报,等核实好了进行交接”,双方后续协商换猫、退款等事宜未果。程某遂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


  本案中,程某支付了购猫款、营养品费及托运费等费用,罗某应向程某交付指定合格的宠物猫。但程某在收到罗某邮寄的猫后,发现“货不对板”,多次与罗某沟通换猫及退款。罗某在购猫的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向程某完成交付的指定合格宠物猫的义务,不符合双方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法院依法判决罗某十日内返还程某购猫款、营养品费及托运费。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通过网络订立的合同,即使没有纸质的签章,只要不违反强制性法律法规、不违背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都是合法有效的,双方都应承担起各自的义务。未能完全履行或未能按约履行的,都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通过网络签订的合同大部分无纸质形式,因此微信聊天记录或客服聊天记录就成为了证据事实的重要载体。当与他人发生合同纠纷时,微信聊天记录往往会成为最直接,有时甚至是唯一的证据材料,因此将其保存完好更助于查明案件的真相。


编辑:余雪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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