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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诱骗帮助犯罪 作出不起诉决定让女大学生重回校园
www.ey.bazhongpeace.gov.cn 】 【 2022-02-21 10:38:26 】 【 来源:恩阳长安网

  “感谢检察官对我作出不起诉决定,我深刻认识了电信诈骗的危害,我一定深刻汲取教训”在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名在读女大学生参与电信诈骗一案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该名女大学生小颖(化名)感谢道。

  

  在山西某大学就读大四的小颖,平时学习成绩优秀,2020年10月下旬,在其姑姑的介绍下小颖加入其姑姑管理的为诈骗团伙提供支付结算的下发团队,2020年11月期间,小颖使用本人四张银行卡为电信诈骗犯罪团伙提供支付结算帮助279.55万元。期间小颖姑姑为壮大支付结算团伙规模,要求小颖发展下线人员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小颖按照其姑姑的要求发展其同学小花、小军(化名)等五人,共计为犯罪团伙提供支付结算约2000万元。小颖与其姑姑未约定佣金比例,共计非法获利26000余元。

  

  2020年12月30日,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2021年6月4日,公安机关以小颖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移送恩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受理此案后,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希强下沉一线指导案件办理,亲自会见了小颖的辩护人,就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以及起诉必要等相关问题认真听取了辩护人意见,并详细记录,全面保障律师的执业权。经过全面认真审查证据之后,为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考虑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最高刑期为3年,且小颖系在校大学生,没有违法犯罪前科,走上犯罪之路的主要原因是没有社会经验,受亲戚诱骗,在犯罪过程中系从犯,案发后又积极将犯罪所得全部退还并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过,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2021年11月19日,恩阳区人民检察院对小颖作出不起诉决定。目前,小颖已重回学校继续学业。

  

  “检察机关不仅要依法惩治犯罪,还要仔细分析案件背后的原因,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具体犯罪情节做出是否需要科以刑罚的判断,综合考虑法、理、情,切实办好每一具体案件,坚决杜绝程序了结,机械司法,努力减少社会对立面。”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希强强调。

  

  同时,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还与公安机关、市场监管等部门就医疗、食药等领域建立行刑司法衔接协作机制,把“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到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等各个环节。

  

  此案是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理念的一个缩影,自2020年以来,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85人,不捕52人,变更强制措施8人,审前羁押率低于26%,有效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单位:恩阳区人民检察院

  

  审核:陈醉

  

  通讯员:田雪丰


编辑:余雪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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