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阳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锋到玉山镇、兴隆镇开展巡河工作
履行“河长”职责
恩阳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鳌溪河二段河长徐锋到玉山镇、兴隆镇开展巡河工作
2月28日,恩阳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鳌溪河二段河长徐锋带队到恩阳区玉山镇、兴隆镇开展巡河工作。鳌溪河二段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镇级河段相关负责人等陪同。
在鳌溪河玉山镇、兴隆镇流域,徐锋一行实地查看了主要河道及其支流的保洁维护、岸坡垃圾清理、水体水质等,详细调研了解了河道禁渔禁捕、污水管网排放及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和要求。
徐锋强调,要强化责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行河长制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责任,按照工作要求加强巡河监管。要强化管护力度,以防止环境污染为重点,加大对生活污水排放、河道漂浮物等的排查清理力度,切实做好鳌溪河河道及其支流的清理、管护工作,持续改善水域环境。要强化教育宣传,加大河道管护宣传力度,加强对禁渔禁捕、环境保护的法制宣传,提升群众对河长制工作的知晓率,增强群众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河流水质的思想意识。
(惠劲松)
编辑:余雪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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